全区居民朋友:
岁末年初,春节在即。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长政发 〔2021〕 14 号)的要求,芙蓉区安委办在此提醒大家:
1、芙蓉区全域为禁止或限制燃放区域,在限放区域内,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初六期间和元宵节每日早上 6︰00 至 24︰00 (其中除夕为早上 6︰00 至次日凌晨 1︰00) 为可燃放时间。其他时间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倡导绿色生活,建议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如在可燃放时间段确需燃放,请选择到燃放点或者空旷区域燃放,同时强化安全意识,注意自身安全及周边环境安全,避免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伤害或引发火灾,以正确、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3、当前全区正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特别是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发现在禁止燃放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和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应及时予以提醒、劝阻。如有违反禁止行为的,可以向长沙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限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110。
龙年春节即将到来,芙蓉区安委办衷心祝愿大家身体健康,平安幸福!
长沙市芙蓉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长沙市芙蓉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2日
附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来源:芙蓉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芙蓉区应急管理局
编辑:赵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