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9月9日讯(通讯员 刘洋)公司和车辆在当地取得出租车经营许可,本该是一辆合法出租车,却干起了班线客车的活,长期往返长沙,擅自从事跨区域的班车客运经营行为。芙蓉执法大队对此类非法运输行为一直保持高压严打态势,9月8日下午,一台从长沙至湘乡的车辆因涉嫌以“出租车”名义从事班车客运经营活动在长沙市某收费站被执法人员依法查处。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客运经营行为,维护道路客运秩序,提升长沙客运市场服务和管理水平,9月8日下午,芙蓉执法大队联合省高警局长沙支队在长沙市某收费站开展例行检查,一台车牌号为湘CXD**9的吉利牌车辆存在疑似非法营运行为,经进一步调查取证了解到,湘CXD**9驾驶员张某为湘乡市某出租车公司驾驶员,自述其近期通过“黑车”公司派单、同行介绍等方式,长期从事湘乡往返长沙的非法运输行为,往返次数高达十余次。当天,其在芙蓉苑、四方坪、高桥大市场、芙蓉广场等地搭载4名乘客前往湘乡,约定收取每人60元统一运费。执法人员经查询系统发现,张某在今年7月14日因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未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的行为已被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过查处。
张某辩称,自己所驾驶的湘CXD**9车辆已在湘乡取得出租车经营许可,其本人也已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不是非法营运。“出租车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而你频繁、规律性的往返于湘乡与长沙之间从事客运经营,在不同地点,符合班线客运经营的基本特点。另外,你还存在未经乘车人允许另载他人,未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的非法营运行为。”因现场驾驶员张某无法提供客运班线经营活动相关许可证件,其行为涉嫌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执法人员依法对车辆进行了证据登记保存。执法当天还有一台湘E牌照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的小型客车被执法人员依法暂扣。
自5月中旬至今,芙蓉执法大队已查处8台次跨城运输的非法出租车,下阶段,芙蓉执法大队将建立长效机制,采取不定时、不定点的执法手段,加大对跨城出租车非法从事客运班线运营的打击力度。确保我市客运市场安全稳定。
芙蓉执法大队提醒广大出租车驾驶员,出租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出租车驾驶员应严格按照国家出租车有关规定,在被许可区域从事出租车经营行为,为市民提供出行服务,不得以固定线路运营。同时,欢迎广大市民拨打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12328投诉举报,一经发现,芙蓉执法大队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来源:芙蓉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刘洋
编辑:文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