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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中心]芙蓉区街道一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出台

来源:区政务中心 作者:刘煜 周原 编辑:易跃峰 2013-09-02 17: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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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芙蓉新闻网9月2日讯(通讯员 刘煜 周原)随着8月26日《芙蓉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芙政办发【2013】66号)下发全区,芙蓉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工作又将增加13个面向社会的窗口。

  《实施意见》中要求: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的办公面积不得低于100平方米;自有办公场地不够的可以通过租赁等方式解决。街道要将辖区内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服务和公益性事业服务事项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办理。要对政务服务中心进驻的服务事项进行科学设置,根据实际情况和本地客观需要,做到应进必进、适当整合,原则上不能少于8个窗口。办公及便民设备做到统一规格、统一标准、统一配备。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业务骨干。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首问责任、一次告知、限时办结、预约服务、全程代办、责任追究、投诉处理、绩效考核”等工作制度,并汇编成册。应当将服务事项的内容、流程、依据、办理期限、收费标准、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中心公示。各街道要在抓好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同时,大力推进社区服务中心的建设,全面建立社区服务代办制度,实现街道、社区政务服务一体化,推动政务服务向社区延伸。

  《实施意见》中指出:我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主要在现有基础上进行提质改造达标,对于目前自有治所的街道,在今年年底前各方面必须建设达标;对于暂时没有自有治所的街道,在2013年底前先确保软件及配套达标。到2015年底全区所有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必须实现全部达标。

  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标准,区政务服务中心将积极培养典型,计划先期将火星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成街道标准化建设示范点,组织各街道进行观摩学习,结合我区街道实际,探索政务服务新模式,带动全区街道标准化建设,将全区13个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成场地建设达标、设施配套齐全、服务功能完善、队伍素质优良、体制机制合理、工作优质高效、人民群众满意的政务服务中心,彰显芙蓉特色。

来源:区政务中心

作者:刘煜 周原

编辑:易跃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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