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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我区率先启动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来源:人社局 作者:李毅 编辑:易跃峰 2013-08-08 16: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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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芙蓉新闻网8月8日讯(通讯员 李毅)  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权益,按照《关于长沙市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所有党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全部工作人员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的规定,我区已率先市内其他区正式启动了参保登记工作,截至8月5日,通知及办理手续所需要资料已发放到全区78家符合参保条件单位。

  以前,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工伤待遇执行标准主要参照《军人优抚条例》相关规定,但对解决机关人员工伤待遇保障最大的缺失是工伤医疗(康复)待遇缺乏制度性安排,工伤后续医疗康复难以保障,同时伤残人员辅助器具配置、丧葬补助费等无专项经费。机关工作人员发生工伤后,按照医疗保险待遇报销医疗费用,需要承担个人自付部分,加重了单位和个人经济负担。这一政策启动实施后,将从根本上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真正实现“同工伤同待遇”,同时也可从制度层面解决机关老工伤人员待遇等遗留问题。

来源:人社局

作者: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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