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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湖南米粉相关文物和民俗物品的通知

来源:芙蓉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唐甬梅 2021-07-07 14: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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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湖南米粉相关文物和民俗物品的通知

广大市民朋友:

为了丰富湖南米粉博物馆的文化内涵,更好的深入挖掘湖南各市州米粉文化,更加全面的对湖南各市州米粉文化进行保护和传播,提升米粉博物馆的艺术、历史与科学价值,充分展示湖南省丰富的米粉历史文化底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博物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湖南米粉制作、稻米及相关民俗展示等相关文物、史料,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米粉文化历史类:反映湖南省各市州米粉文化历史的文物及资料。包括米粉从业者留存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实物。如制作工具、执照证明、图纸手稿、照片、文件、布告;使用过的服装、家具、物品、设备;发行的信物、工作证等。

(二)古代史类:湖南省境内出土或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反映湖南省各市州米粉相关历史文化名人和人物掌故的碑、志、牌匾及资料;有较高艺术价值的传世文物,包括历代米粉相关名人字画、家具、古籍善本等。

(三)民俗类:反映湖南省境内百姓饮食方面的民俗文物;农耕时期农民使用的生产生活用具,各类匠人用具等资料。

(四)现、当代史类:能够见证湖南米粉发展的文件、设备、音像制品、图片以及其他实物等。

二、征集原则

本着充实藏品、弥补缺项、突出特色的原则,对于来源合法、所有权清晰合法的各类文物史料,符合文物标准的,均可予以征集。

三、征集方式

(一)捐赠

本着自愿捐赠原则,收藏者将合法拥有的文物、藏品捐赠并被接收的,为捐赠者颁发证书,展出时标明捐赠人姓名。对捐赠具有重要艺术价值、研究价值和科学价值藏品的单位或个人,酌情给予物质奖励。

(二)收购

按照自愿出售的原则,经上级人民政府同意,由委托的鉴定机构对拟收购的藏品进行鉴定估价,确定符合入藏、展览标准的藏品,并与收藏者签订协议后,予以收购。

(三)复仿制

按照文物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基础上,对特别珍贵且收藏者欲自己保存原件的,在征得收藏者同意后,借助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复仿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四、征集时间

本通知自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9月12日为集中征集时间,而后转入经常性征集。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湖南米粉博物馆

电 话:18684832023 15388952200

芙蓉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1年7月6日

来源:芙蓉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唐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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