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执行人家属阻挠执行人员

执行员贴封条

张立勇查看金某伤情

金某残疾的手

金某现场清点11万8千元
厂房设备被查封、财产被调查,5月27日,伊川一粉砂厂老板因拒不履行当地法院的判决,被伊川县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经过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被执行人先期赔付11万8千元,剩余的2万2千元于10日内付清。当天,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来到该粉砂厂内,见证了整个过程。
案情:工人在粉砂厂打工 3个手指被机器绞掉
2009年5月8日,原告金某在被告刘某开办的粉砂厂上班时,左手被机器挤压受伤,致金某左手缺失三根手指,留下终生残疾。伊川县法院于2010年5月21日作出判决:被告刘某赔偿原告金某245910.44元,扣减已付的30000元,再付给原告金某215910.44元。
伊川法院立案后,于2010年8月24日向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限期履行,但被执行人刘某拒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尽管该粉砂厂仍在正常生产,具有一定的履行能力,但刘某一直逃避执行。
现场:赔付11万8千元,张立勇坐阵
5月27日早上9点左右,大河网记者赶到位于伊川县瑶湾村的该粉砂厂。昨天的大雨使厂房门前的路变得泥泞。数十名严阵以待的法院执行干警在门外待命。
9时20分左右,张立勇赶到现场,随后,执行干警进入院内。
在厂房内,伊川法院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宣读了执行通知书,当得知被执行人并无意愿履行法律义务时,执行人员便决定查封该厂内的机器设备。并调查了被执行人的财产。
在查封厂房设备时,遭到了被告刘某及亲属的阻挠,执行干警将其带走。
随后,执行人员与申请执行人取得联系,并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赔偿数额为14万元。
来源:新华网
编辑:易跃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