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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我区举办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业务培训会

来源:人社局 作者:姜耀辉 编辑:易跃峰 2013-06-28 16: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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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区委副书记、区长于新凡对加强宣传《长沙市芙蓉区关于贯彻执行<长沙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芙办发〔2013〕29号)文件精神的指示,6月26日上午,由区人社局、编委办、财政局联合主办的全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业务培训会在机关214会议室召开。区人社局纪检组长徐军主持会议,来自隆平高科技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的人事领导、人事专干、财务专干,部分区直机关事业的人事领导以及公益性岗位业务主管部门的分管负责人等7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

  区人社局纪检组长徐军传达了《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长办发〔2012〕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说明了《长沙市芙蓉区关于贯彻执行<长沙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的出台背景和成文过程,逐条逐款对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认定、招聘与管理、岗位补贴申领、保障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解读。区编委办副主任何澜重点说明了全区公益性岗位人员数额的核定方案,区财政局行财科科长唐红说明了公益性岗位财政经费的预算管理和使用要求,区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主任邓捷着重讲解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发放等相关情况,区人社局就业培训科科长黄伟最后介绍了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工作。通过培训,参会人员普遍反映培训会内容全面、针对性强、通俗易懂,通过培训对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业务有了全新认识,对以后的管理工作大有裨益。

  本实施细则所称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投资或社会筹集资金开发,以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和满足公共服务需求为目的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主要包括社会管理类、公共服务类、机关后勤服务类和基层服务类等。

来源:人社局

作者:姜耀辉

编辑:易跃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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